发表于 2009/5/30 21:20:00
引用: [原创]关于中国一些警务用语的译法及其原因探究 文章提交者:counterintel 加贴在 警察之家 铁血论坛 http://bbs.tiexue.net/bbs_197.html
关于一些警务用语译法的刍议
1. 关于公安机关建制称谓的问题:
先说一下警务工作站,嘿嘿,上面说了,现在被译成了Police Work Station,属于典型的字对字的机械直译。那我就要问了,如果遵照这种译法的话,那派出所又该被译成什么呢?现在常见的译法应该是Police Station吧?但问题是,Police Work Station和Police Station在字面上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一样的,既体现不出业务上的不同,也体现不出建制上的级别高低,外国人看了肯定会搞不懂。
综合一下公安机关的整体建制,我还是建议改变一下对各级公安机关称谓的现有译法,比如“分局”(Subbureau),这个词实在是太别扭了,在国外的政府机关建制中也很少用到这个词。所以不妨把公安局仍译成Public Security Bureau,但把分局译成Branch,把派出所译成Precinct,把警务工作站译成Police Station。
如果把分局译成Branch的话,Branch这个词本身就体现出了“分”的意味,而且也与国际惯例相符合。Precinct这一概念在国外可大可小,大的Precinct人数很多,小的Precinct可能只有几个人,这也正与我国派出所的编制情况相近。前一段有一部美国电影叫做Assault on Precinct 13, 《袭击第13警署》,里面那个Precinct里的警员也不超过10个人,因此可见把派出所译成Precinct还是比较合适的。而作为Police Station的警务工作站嘛,本来Police Station在国外指的就是警察机构的最末端的,但既然现在在中国派出所已经不是警察机构的最末端(警务工作站或警务区才是)了,那再把它叫成Police Station自然就不符合实际情况了。
至于市公安局下属的各处,我看现在一般都被译为Department,但这肯定是错误的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因为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早就被公认为是各省公安厅的译法了。也就是说,在中国的警察建制中,Department(省厅)是大于Bureau(市局)的,而现在在市局下的各处又被译成了Department,显然是说Bureau又比Department大了,这不是自相矛盾了么?
所以,对于市局下的各处,最好是译成Division。举个例子,美国洛杉矶市警察局的抢劫与凶杀处的译法便是Robbery & Homicide Division, LAPD。把“处”(市级警察机构下专管某一类业务的行政部门)译成Division应该是国际上最标准的译法了。
“科”一般可以译为Section,至于“总队,支队,大队,中队”等,我觉得不应该借用军事上的译法,因为军事英语中对这一大堆“队”的译法一般是用于飞行中队什么的,和警察的明显不一样。因此,我建议,可以参照国外警察,把中队译成Squad,把大队译成Unit,至于支队,以刑侦支队为例,它除了自身要侦办重案之外,还要对各区大队进行业务督导,正符合Command一词的含义,所以完全可以把支队译成Command,至于省厅的总队,自然就可以译为General Command了。
我国武警部队一般也是用“总队,支队,大队,中队”等对“排”以上单位进行编制的,但鉴于武警部队极强的军事性,在对外翻译时只需按照国际通用的军队建制中的“Division, Regiment, Battalion, Company”(即师,团,营,连)等进行即可,免得让外国人误以为中国的武警部队也是实行机关化管理的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转贴者的评论: 派出所译作:police Station,已很普遍,所以要改只能改新来的:警务工作站,但这个改成什么呢,谁有更好的建议,我觉得如果找不出很合适的,那么就字对字地译成workstation,也不失为一种好选择,至少加一个work和Police Station还是有区别的,至于具体是什么区别,那就要深入了解才知道,不能靠一个用词来解决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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